编号:2024第114104号
根据硚政征补[2024]166号,武汉市硚口区住房与城市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硚自03-03221号 | 国营第七五二厂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420104006004GB00023F00010005 | 硚口区解放大道201号130栋1层43号 | |
2 | 武房地籍硚字第03-03221号 | 国营第七五二厂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420104006004GB00023F00010005 | 硚口区解放大道201号130栋1层43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