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356号
根据(2024)鄂01执恢184号之一、(2024)鄂01执恢184号,谢水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岸2012009724 | 肖秀莲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2200019GB00002F00280009 | 江岸区后湖街金桥大道18号新地东方明珠28栋1单元5层1室 | 代理人张思怡前来办理。 |
| 2 | 岸国用(交2012)第4082号 | 肖秀莲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2200019GB00002F00280009 | 江岸区后湖街金桥大道18号新地东方明珠28栋1单元5层1室 | 代理人张思怡前来办理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1月1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