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7753号


2024-11-14  来源:本站

  杨振贤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珞狮南路425号武汉南国雄楚广场主题家居馆、A2、 A4栋A2单元21层3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17625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杨振贤
2024年11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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