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1月11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解放大道213号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公告窗口
联系方式:83762190
| 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1 | 杨家林(已故),吴红艳 | 吴红艳 50% 杨芳 50% | 鄂(2020)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06040号 | 硚口区长丰街长丰村汉丹铁路以北华生·汉口城市广场北区7栋3单元10层1002室 | 81.6000 | 吴红艳 50% 杨芳 50%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1月1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