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7681号


2024-11-12  来源:本站

  代汉成因保管不善,将蔡甸区大集街天鹅湖大道与大全路交汇处居住项目(碧桂园·知音豪庭项目)7栋/单元28层4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20989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代汉成
2024年11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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