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7679号


2024-11-11  来源:本站

  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中南路街宝通寺路39号百瑞景中央生活区二期(东区)5栋1单元20层2室的《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》(证号:WUBC20121282)/《商品房权属证明书》(证号:昌2013000473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地产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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