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4284号


2024-11-1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4284号

  根据(2021)鄂0115执1941号,吕栓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7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46267号 佟学静,熊前兴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5002002GB00224F01200001  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东武汉长岛N5栋-1-3层N5室   
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1月11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