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4259号


2024-11-08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4259号

  根据(2021)鄂0192执2763号之五,朱国华、龙白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8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59305号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1018013GB00029F00200032 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8号佳源花都四期一组团13栋7层01号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1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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