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志豪因保管不善,将蔡甸区工农路与茂林路交汇处住宅项目(光华御江湾)2、3栋3号楼2单元单元20层(2)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0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10789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何志豪2024年1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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