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253号
根据(2024)鄂0106执恢841号,谢银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武开国用(商2013)第5247号 | 武汉市中信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5014003GB00303F00150001 |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6M地块华中电子商务产业园C3/C5栋1-6层C3/C5-1室 | |
| 2 | 武房权证经字第2013005283号 | 武汉市中信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5014003GB00303F00150001 |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6M地块华中电子商务产业园C3/C5栋1-6层C3/C5-1室 |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1月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