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7581号


2024-11-08  来源:本站

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东荆街办事处因保管不善,将汉南区东荆街纱荆公路南侧三眼桥社区(一期)28号楼二单元2层1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0)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1192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东荆街办事处
2024年11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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