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215号
根据(2023)鄂0102执4046号之二,王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蔡2015003898-1,蔡2015003898-2 | 王辛国,贾青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14005014GB10001F00130043 | 蔡甸区大集街小集田家堡村南湖半岛一期71栋2单元16层2室 | |
| 2 | 蔡国用(2015)第3687-1,蔡国用(2015)第3687-2 | 王辛国,贾青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14005014GB10001F00130043 | 蔡甸区大集街小集田家堡村南湖半岛一期71栋2单元16层2室 |
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1月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