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7578号


2024-11-07  来源:本站

  武汉汉剧院因保管不善,将江汉区江汉区前进四路76、78号76号1-3层及9层1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WC国用(96)字第046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江2007005787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武汉汉剧院
2024年11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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