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7577号


2024-11-07  来源:本站

  罗丽因保管不善,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楚天大道特1号名流·人和天地润和园403栋1单元14层3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黄陂国用(2014)第5372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武房权证黄字第2013014649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罗丽
2024年11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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