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7535号


2024-11-06  来源:本站

  吴振浩因保管不善,将东西湖区径河街办事处金山大道87号沿海赛洛城六期B、C区5、9栋5号楼单元21层4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0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45258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吴振浩
2024年11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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