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4172号


2024-11-04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4172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3执恢859号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9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4205号 武汉市中鑫弘博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3005008GB00008F00070003  江汉区航空路汉口·新界广场1号楼/单元21层3号、航空路汉口·新界广场2号楼/单元39层1号、航空路汉口·新界广场4号楼/单元1层(12)商铺号  解封并协执过户至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6100004352021628)名下。 
2 鄂(2019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2974号 武汉市中鑫弘博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3005008GB00008F00010084  江汉区航空路汉口·新界广场1号楼/单元21层3号、航空路汉口·新界广场2号楼/单元39层1号、航空路汉口·新界广场4号楼/单元1层(12)商铺号  解封并协执过户至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6100004352021628)名下。 
3 鄂(2019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3195号 武汉市中鑫弘博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3005008GB00008F00020040  江汉区航空路汉口·新界广场1号楼/单元21层3号、航空路汉口·新界广场2号楼/单元39层1号、航空路汉口·新界广场4号楼/单元1层(12)商铺号  解封并协执过户至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6100004352021628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1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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