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4138号


2024-11-0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4138号

  根据(2024)鄂0302执恢206号,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江201600254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人民路支行 房屋他项权证 420103004002GB00013F00010072  江汉区西湖北路世纪华庭D单元1402号  解封,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陆泽华(身份证:420103199104210816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1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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