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138号
根据(2024)鄂0302执恢206号,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江2016002547 |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人民路支行 | 房屋他项权证 | 420103004002GB00013F00010072 | 江汉区西湖北路世纪华庭D单元1402号 | 解封,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陆泽华(身份证:420103199104210816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1月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