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7441号


2024-11-04  来源:本站

  许东华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水果湖街武重明珠苑小区1栋1单元6层1号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武昌国用(改2000)第20489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昌200021367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许东华
2024年11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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