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058号
根据(2024)鄂0192执3015号之三,张海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0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69025号 | 熊爱香、唐新民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1204010GB00010F00020500 |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一路77号商业、商务项目(京文大厦)一期B地块栋6层商47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0月2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