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剑寒因保管不善,将江岸区丹水池街百步亭10号居住项目(丹亭懿府)9号楼1单元30层1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45659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丁剑寒2024年10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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