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7280号


2024-10-28  来源:本站

  赵安银因保管不善,将江夏区金口街金塔路湖北省武昌锅炉容器厂房改房8栋3单元2层3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夏国用[改2015]第1016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夏200704347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赵安银
2024年10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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