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33号
  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4年11月15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  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
  联系方式:87012345
| 
 序号  | 
 权利人  | 
 不动产权利类型  | 
 不动产坐落  | 
 不动产单元号  | 
 不动产面积  | 
用途 | 备注 | 
| 1 | 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| 江夏区纸坊街纸坊大街518号 | 420115006082GB00042W00000000 | 2175.9200 | 机关团体用地 | 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0月2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