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034号
根据(2024)鄂0103执恢409号之三,程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2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7310号 | 武汉中原瑞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12414001GB00360F00070078 | 东西湖区将军路街办事处姑李路9号当代·春风十里7栋/单元12层1号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0月2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