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7232号


2024-10-25  来源:本站

  彭雨菲因保管不善,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四路88号绿地光谷住宅项目170地块项目四期A-1栋2单元8层01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4467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彭雨菲
2024年10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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