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106791号
根据江汉房征决字(2021)第1号、江政征补字【2024】22号,武汉市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江国用(改2004)第89083号 | 刘传文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420103005003GB00005F00010026 | 江汉区建设大道430号1单元7层1室 | |
2 | 市直200340245 | 刘传文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420103005003GB00005F00010026 | 江汉区建设大道430号1单元7层1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