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4年12月20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市汉口北大道208号武汉长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
联系方式:85998977
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魏文健(已故),刘早娣 | 魏毅 50% 刘早娣 50% | 鄂(2017)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15781号 |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老屋村、余集村阳逻港华中国际产业园二期A-L4栋1单元15层2室 | 46.7300 |
2024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