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4第4513号


2024-10-22  来源:本站

  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4年12月20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市汉口北大道208号武汉长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
  联系方式:85998977

序号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(㎡) 备注
1 魏文健(已故),刘早娣 魏毅 50% 刘早娣 50% 鄂(2017)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15781号 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老屋村、余集村阳逻港华中国际产业园二期A-L4栋1单元15层2室  46.7300   


2024年10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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