谭尧因保管不善,将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阳光100大湖第五期1栋2单元12层2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8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257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谭尧2024年10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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