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支行因保管不善,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城路9号宝业·光谷丽都二期2栋1单元1层02号的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(证号:鄂(2018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45926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支行2024年10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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