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3945号


2024-10-2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3945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3执3362号之二、(2024)鄂0103执3362号,肖福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9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18163号 武汉星海原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2202004GB00015F00080136  江岸区塔子湖街青松路258号融公馆一期6栋1单元34层1号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0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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