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3932号


2024-10-18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3932号

  根据(2019)鄂0112破8-5号、(2019)鄂0112破8-6号,湖北光达石材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东201400440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房屋他项权证 420112406001GB00022F00030001  东西湖区武汉市国营新沟农场1-5栋新沟农场  依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:(2019)鄂0112破8-5号、(2019)鄂0112破8-6号,裁定书:(2019)鄂0112破8-4号、(2019)鄂0112破8-5号,解除房产及土地的抵押。因房产他项权证及土地他项权证无法提供,故公告作废。 
2 东他项(2014)第250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420112406001GB00022W00000000  东西湖区武汉市国营新沟农场1-5栋新沟农场  依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:(2019)鄂0112破8-5号、(2019)鄂0112破8-6号,裁定书:(2019)鄂0112破8-4号、(2019)鄂0112破8-5号,解除房产及土地的抵押。因房产他项权证及土地他项权证无法提供,故公告作废。 
3 东201400440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房屋他项权证 420112406001GB00022F00040001  东西湖区武汉市国营新沟农场1-5栋新沟农场  依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:(2019)鄂0112破8-5号、(2019)鄂0112破8-6号,裁定书:(2019)鄂0112破8-4号、(2019)鄂0112破8-5号,解除房产及土地的抵押。因房产他项权证及土地他项权证无法提供,故公告作废。 
4 东201400440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房屋他项权证 420112406001GB00022F00020001  东西湖区武汉市国营新沟农场1-5栋新沟农场  依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:(2019)鄂0112破8-5号、(2019)鄂0112破8-6号,裁定书:(2019)鄂0112破8-4号、(2019)鄂0112破8-5号,解除房产及土地的抵押。因房产他项权证及土地他项权证无法提供,故公告作废。 
5 东201400440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房屋他项权证 420112406001GB00022F00050001  东西湖区武汉市国营新沟农场1-5栋新沟农场  依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:(2019)鄂0112破8-5号、(2019)鄂0112破8-6号,裁定书:(2019)鄂0112破8-4号、(2019)鄂0112破8-5号,解除房产及土地的抵押。因房产他项权证及土地他项权证无法提供,故公告作废。 
6 东201400440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房屋他项权证 420112406001GB00022F00010001  东西湖区武汉市国营新沟农场1-5栋新沟农场  依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:(2019)鄂0112破8-5号、(2019)鄂0112破8-6号,裁定书:(2019)鄂0112破8-4号、(2019)鄂0112破8-5号,解除房产及土地的抵押。因房产他项权证及土地他项权证无法提供,故公告作废。 
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0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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