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3884号


2024-10-17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3884号

  根据(2024)鄂0116执恢670号之一,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8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00329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1003GB00025F00020028  江汉区常青路125号天嘉园小区2栋3单元4层5室  解封,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龙晓雨名下。(身份证:421022199310167868)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0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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