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3866号


2024-10-16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3866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6执恢116号,黄小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武房权证经字第2012001649号 孔亮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4070016GB00216F00010060 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1MD地块鑫华庭园1栋11单元7层1室  协助过户,转移登记至黄小平(公民身份证号码152728197712243619)名下。 
2 武开国用(商B2012)第1029号 孔亮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4070016GB00216F00010060 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1MD地块鑫华庭园1栋11单元7层1室  协助过户,转移登记至黄小平(公民身份证号码152728197712243619)名下。 
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0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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