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3837号
根据执行裁定书、协助执行通知书:(2024)鄂0106执恢528号之二、(2024)鄂0106执恢528号,陶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8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49861号 | 王海燕,万续军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6005027GB00088F00010149 | 黄陂区滠口街振兴社区滠水春晓一期3栋2单元19层1室 |
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0月1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