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敏因保管不善,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宋岗东路以西,庆云路以南住宅楼(汉江宏信·尚璟瑞府)13栋2单元13层(1)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45749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张敏2024年10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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