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6877号


2024-10-14  来源:本站

  陈雪娇因保管不善,将江岸区中山大道2364号新建居住、商业服务业设施、公园绿地项目(二七沿江商务核心区北片24号地块)4栋/单元21层(2)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56387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陈雪娇
2024年10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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