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6787号


2024-10-10  来源:本站

  武汉联瑞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东西湖区径河街创慧路29号P(2019)075号地块4号楼/单元20层6号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36969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武汉联瑞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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