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3775号
根据(2024)鄂0112执恢207号之七,郭练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东国用(商2014)第140200968号 | 湖北三新置业有限公司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12415004GB00011F00010010 | 东西湖区将军路金银潭大道北、养殖场中学东(颐和家园)1栋1层10室 | 协执过户,买受人:郭练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0月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