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6670号


2024-09-30  来源:本站

  杨钦宇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烽胜路66号胜利村“城中村”改造K2地块(一期)8栋/单元13-14层4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76750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杨钦宇
2024年9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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