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3752号


2024-09-30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3752号

  根据(2024)鄂0116执恢684号之一,彭祥亮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8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证明第0027876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6005015GB00005F00180012 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宋岗东路以西,庆云路以南住宅楼(汉江宏信·尚璟瑞府)18栋1单元3层(4)室 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,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解除抵押登记。  

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9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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