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3748号


2024-09-29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3748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3执1520号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江200900294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房屋他项权证 420103001001GB00011F00020030  江汉区新华下路长春小区2号楼4单元5层401室 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吴杏娥(身份证号码:420123196009117623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9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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