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3740号


2024-09-29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3740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3执2199号之一、(2024)鄂0103执2199号之一,周芮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9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09862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200007GB00007F00040040  江岸区后湖街解放大道2096号花桥村D包K7-A地块(佰昌公馆A区)4栋/单元14层2室   


2024年9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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