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3731号
根据(2024)鄂0191执2639号,黄思维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武房权证经字第2016004825号 | 李剑杨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14070002GX00443F00010509 |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8R1地块金色港湾五期地下室-1层205室 | 协助过户,转移登记至黄思维(公民身份证号码:350802198208223012)名下。 |
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(汉南区)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9月2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