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6645号


2024-09-29  来源:本站

 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楚大道1074号居住、商务、商业项目(维佳·关山郡)B地块1栋共89套的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(证号:鄂(2024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1520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9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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