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省民政厅直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武昌区东湖南路16号(综合楼)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武国用(2003)字第1343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昌200513369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昌200513368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湖北省民政厅直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4年9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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