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6421号


2024-09-23  来源:本站

  从毅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袁家墩特1号江宏世纪名苑二期C号楼2单元401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132337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从毅
2024年9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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