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96804号
根据武昌征决字【2022】2号,武汉市武昌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洪200310637 | 陈铭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洪山区和平乡余家头村四组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