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贻红因保管不善,将硚口区简易路39号武汉探矿机械厂经济适用房1栋4层4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31356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胡贻红2024年9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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