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4年11月11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
联系方式:83256700
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高崇斌 | 高峰75% | 鄂(2022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41446号 |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以南、二雅路以西海星花园(西湖名都)8栋3单元10层1002号 | 127.1700 | |
2 | 高崇斌 | 高峰100% | 鄂(2020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23910号 | 东西湖区金银湖街亲湖路2号“金海苑还建小区”项目5、6栋一单元(5号楼)单元4层2号 | 91.5200 | |
3 | 高崇斌 | 高峰100% | 鄂(2020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23957号 | 东西湖区金银湖街亲湖路2号“金海苑还建小区”项目5、6栋一单元(5号楼)单元2层2号 | 91.5200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9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