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3580号
根据(2024)鄂0106执1331号之二、(2024)鄂0106执1331号,苗晓竹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9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52575号 | 南思归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2008004GB00014F00030006 | 江岸区二七街黄浦路312号亚安花园3栋4层1室 | 代理人前来办理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9月1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