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3559号
根据(2024)鄂0106执6576号,吴鹏村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3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8245号 | 吴冬梅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06003GB00055F00010013 | 武昌区昙华林86号2单元6层12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9月13日
